干部在就职前要通过法律
今后,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在任命前必须经过法律考试,考试合格后,可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任命。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布了《绍兴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实施方案》,从对象范围、内容形式、结果报告等方面对任命前干部法律考试事项进行了规范。
根据《方案》,任职前考试的对象是市人大常委会邀请任命的人员。除省级领导干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担任副秘书长或主任、副主任的专门委员会成员外,还需参加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内容涵盖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那些考试不及格的人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暂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任命。
“干部任用前的法律知识考试,是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程序,确保人大常委会更好地行使人事任免权的重要举措。”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任职前法律考试作为一项必要的任命程序,并将其制度化,对于提高干部法律素养、提高法律思维能力、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边肖:见习许靖金·陈文华
标题:干部在就职前要通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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