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结束后,学生工作者返回城市租房并注意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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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大批农民工和学生返乡,沈城的房屋租赁市场迎来了一年中的最高峰。据沈城一家大型房屋中介机构统计,自农历正月初五以来,租房客户和房屋登记数量比前一周增加了50%以上。2月18日,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在“租房热”中,只有收紧“安全绳”,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小心地签署合同,避免将来的麻烦
市房产局提醒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相关事项必须尽可能以书面形式反映在合同中,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去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租赁房屋的具体位置、房号、楼层、房屋结构及附属设备;出租房屋的自然数量和面积;租赁房屋是否用于居住或生产经营;租金数额、租金计算标准、交付期限和具体租金日期;租赁期限;违约责任;住房质量和维护问题;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约定事项。
《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共有房屋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非法建筑;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册和备案的法律保护
据沈阳市房地产部门统计,全年有8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在沈阳居住和工作,其中90%以上是租房,而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登记率不到20%。
《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当事人合法有效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此外,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伪造或变造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没有身份证件的人;出租人知道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标题:假期结束后,学生工作者返回城市租房并注意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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