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17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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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17年全日制本科招生
校园分布:
大连理工大学的本科招生分为两部分:主校区和盘锦校区。这两个校区都有独立的注册学院代码,在招生时分别接受。候选人应该分别填写他们的志愿者。
主校区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宫铃路2号,学院代码为10141;
盘锦校区的注册地址是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公路2号,代码19141。
关于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的详细信息,您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或访问招生网站
(电话:0411-84708375,网站:recruit.dlut.edu)
录取结果和录取通知书的发送情况可在上述网站上查询。
盘锦校区的招生信息也可以在盘锦校区查询
(电话:0427-2631678,网址:pjzsjy.dlut.edu)。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411-84708124。
大连理工大学,英文翻译为大连理工大学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学校级别:本科
办学类型:全国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2017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总招生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学生的质量控制。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学生的情况决定换挡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的105%。对于学生素质好的省份,可以适当提高升学率。进入轮班调整线的候选人如果在道德和身体条件方面合格,并经过专业调整,将被录取。对于未全部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由省招生办统一征集志愿者。如果计划在招募志愿者后无法完成,剩余的计划将被撤回并转移到其他有足够学生的省份。
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和内蒙古自治区,转移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当首批志愿者人数超过当地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应坚持优先录取申请大连理工大学的考生的原则。候选人;当第一次考生人数少于本地区学校招生计划时,可以接受第二次考生和其他自愿考生。
根据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专业录取以考生成绩为依据,实行“分数第一,跟着志愿者”(即“分数明确”)的录取原则,即在具备合格的道德和身体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录取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者;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科专业优先考虑“数学”成绩高的学生,其次是“外语”和“语言”成绩高的学生;文史专业优先考虑“中文”成绩高的学生,其次是“外语”和“数学”成绩高的学生。江苏省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分数”的原则进行排序。在高考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科专业优先考虑物理学科,文史专业优先考虑历史学科。
江苏省对考生的要求:物理是科学与工程的第一科,第二科不限。学术水平测试等级为1A1B,要求为4C;对于文学和历史课,第一个测试科目是历史,第二个测试科目是无限的。学术水平测试的级别是1A1B和4C。
上海和浙江省对考生的要求:考生选择的科目必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要求。
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必须符合专业志愿者科目的要求。
鼓励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考生毕业后回原籍就业创业,也允许在内地工作。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制定的相关政策招收上述学生。
大连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将按照各自的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公告为准。
特殊类别的招生,如学生录取、自主招生、特殊院校计划(大连理工大学“梦想工程”)、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专业、港澳台侨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2017年公布的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盘锦校区体育训练专业招生按照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7年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经批准的有语言限制和语言允许招生的专业:考生参加高考的语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主校区的英语专业(包括翻译专业)、日语专业和俄语专业以及盘锦校区的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言类考生,并申请英语专业(包括翻译专业)、日语专业、俄语专业和商务英语专业。如果考生所在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考试;由于英语和日语的双语教学,英语专业、金融专业、软件工程(包括网络工程专业)、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子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在盘锦校区的教学特点和要求,应慎重应用。
建筑、城乡规划和工业设计的研究需要一定的艺术基础。没有艺术基础的候选人应该谨慎申请。
按照艺术类专业和体育训练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学其他专业;外语中学推荐录取的外语文学专业学生(非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科技竞赛的获奖者),录取后不得转学到其他非外语文学专业。
注册登记和复审
日本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微电子学院、软件学院和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生向大连开发区报到;其他系(院)的学生请到大连市宫铃路2号报到。进入盘锦校区(包括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的学生到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公路2号报到。
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根据入学的相关要求对新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复检。未能通过入学考试的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在体检(包括高考和复试)中作假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对于专业有限的学生,将进行专业调整。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享受高考额外照顾的新生、自行报名的新生以及通过相关专项录取的农村和贫困地区新生的资格进行复检,并对美术、体育专业或高水平艺术团体和高水平运动队的新生进行录取专业复检。对骗取高考加分、录取资格或弄虚作假的新生,未按要求公示相关资格的新生,以及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新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毕业证书及费用的收取和退还
第二十八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准予毕业并颁发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要求的,授予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学校遵循属地原则,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相关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三十条学生因故辍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退还剩余学费。
标题:大连理工大学2017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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