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恒源(绍兴)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工程的通知(续)
恒源(绍兴)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项目在环保审批公示阶段受到了公众的广泛关注。政府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岳城分局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和公众代表召开了示范会议。经进一步论证研究,决定恒源(绍兴)建材有限公司不批准年产65万吨沥青混凝土的项目。

绍兴越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4日
朱家英编辑
边肖:朱家英
标题:关于恒源(绍兴)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工程的通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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