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新闻网”,我们将全面报道沈阳地区的各类新闻资讯,将一个发展的沈阳、和谐的沈阳、时尚的沈阳、健康的沈阳、振兴的沈阳展现给大众。她必将成为您了解沈阳、传播沈阳、推动沈阳的新闻主阵地。

主页 > 资讯 > 从消防栓取水的一方被罚款1000元

从消防栓取水的一方被罚款1000元

来源:网络转载更新时间:2025-02-21 10:06:26阅读:

城市消防用水被用来擅自搅拌水泥。昨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对王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据悉,这是我市第一张未经批准使用特种消防供水设施用水的罚单。

从消防栓取水的一方被罚款1000元

9月10日,在检查过程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执法队员发现有人在岳城区鲁迅中路江家园小区入口附近打开消防栓取水。执法队立即制止了当事人的行为,并通过绍兴水业有限公司确认其通过消防栓取水的行为未得到城市供水企业的同意。随后,执法小组成员立案调查。

从消防栓取水的一方被罚款1000元

经调查,由于鲁迅中路人行道维修需要拌水泥,承包商王某方便施工人员朱拧开附近的消火栓取水。虽然取水口不大,但通过专门的供水设施擅自消防用水的事实是成立的。

从消防栓取水的一方被罚款1000元

根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城市消防用水设施应当专用,除消防用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必须征得城市供水企业同意,并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违反本规定的,由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从消防栓取水的一方被罚款1000元

据绍兴水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如有特殊情况,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需要通过消火栓取水的,可以向城市供水企业提出申请。城市供水企业将根据实际情况为申请人指定消火栓,消火栓使用单位应按时向城市供水企业缴纳水费。

从消防栓取水的一方被罚款1000元

:王黄小红方静

标题:从消防栓取水的一方被罚款1000元

地址:http://www.sz-jinlong.cn/sxzx/12159.html

免责声明:沈阳新闻网今日新闻头条网是辽宁最具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门户网站,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沈阳新闻网将予以删除。

心灵鸡汤:

沈阳新闻网介绍

沈阳新闻网秉承“立足沈阳,服务东北,面向中国,放眼世界”的地域观;秉行“全新视野、优秀品质、地域特色、第一时间”的新闻观,致力打造“新”、“质”、“扣”、“快”的自身特色。是全球网民获取沈阳新闻的最有效途径,我们24小时播报沈阳旅游、沈阳房产、沈阳社会、沈阳汽车、沈阳健康、沈阳教育培训等沈阳新闻资讯,还可以通过旅游、房产等栏目查看沈阳旅游景点介绍,沈阳房产、房价等各类信息。